一、合作背景
為規范雙方權益,促進網絡產品代理的健康發展,特制定本代理合同。本合作內容包括軟件開發及運行平臺服務的代理加盟事宜,適用于麗江地區及雙方約定的范圍。
二、代理范圍及權限
- 代理方有權在麗江地區推廣和銷售游戲網絡公司的網絡產品,包括但不限于軟件開發服務及相關運行平臺服務。
- 代理方需遵守公司的品牌規范,不得擅自修改產品內容或進行虛假宣傳。
- 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與培訓,確保代理方能夠高效運營。
三、軟件開發與服務內容
- 代理方可根據市場需求,向公司提出軟件開發需求,公司負責定制開發并保證質量。
- 運行平臺服務包括服務器托管、系統維護及數據安全,確保產品穩定運行。
- 雙方應定期溝通,優化服務流程,提升用戶體驗。
四、代理費用與分成機制
- 代理方需支付一次性加盟費及年度代理費,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。
- 產品銷售收益按約定比例分成,例如代理方占70%,公司占30%,詳細條款見附件。
- 所有費用及分成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,并開具正規發票。
五、雙方權利與義務
- 代理方應積極拓展市場,維護公司形象,并及時反饋用戶意見。
- 公司需確保產品無知識產權糾紛,并提供持續的技術更新與售后服務。
-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,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或終止合作。
六、保密與知識產權
- 雙方應對合作涉及的商業機密、技術資料等予以保密,不得泄露給第三方。
- 所有軟件產品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,代理方僅享有代理使用權。
- 合作終止后,代理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相關產品標識和資料。
七、合同期限與終止
-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三年。期滿前雙方可協商續簽。
- 若一方嚴重違約,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合同,并追究法律責任。
- 合同終止后,代理方應結清所有未付款項,并歸還公司提供的資料。
八、爭議解決
-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,應優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。
- 若協商無果,可提交麗江仲裁委員會仲裁,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九、其他條款
- 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未盡事宜,可通過補充協議明確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本合同旨在保障雙方權益,推動網絡產品代理業務的可持續發展。代理方應嚴格遵守條款,公司則提供可靠支持,共同實現合作共贏。